口服,一岁以内一次2.5~5ml,一岁至三岁一次5~10ml,三岁至七岁一次10~15ml,七岁至十二岁一次15~20ml,一日3~4次。
以上八味,将柴胡、金银花、连翘提取挥发油,蒸馏后的水溶液另器收集;水牛角加水先煎煮3小时后,再与蒸馏后的药渣及黄芩等四味加水共煎煮二次,每次1小时,合并煎液,滤过,滤液与上述水溶液合并,浓缩,待冷至室温,加乙醇使含醇量为65%,搅匀,静止后,取上清液回收乙醇,浓缩至相对密度为1.10~1.15(90~95℃),浓缩液再与挥发油合并,加入矫味剂,调节PH值至规定范围,再加水至1000ml,搅匀,静置,滤过,灌装,灭菌,即得。
《中国药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