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人良方集要
简 介:撰于嘉熙元年( 1237 )。全书分为调经 、众疾、求嗣、胎教、妊娠、坐月 、产难 、产后八门,24卷,266论,1118方,48例医案。
作者:宋 陈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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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二六章,孕元立本章
有太初,有太始,混沌一判,既贝气矣。故曰「太初」,既立形矣,故曰「太始」 ,气初形始,天地相因,生生化化,品物彰矣,故曰「大哉乾元,万物资始至哉坤元,万物资生。」 注:吴 注云:「混沌末化,则气形俱泯,混沌既判,则气形己分,既见气矣是为太初,既立形矣,是为太始。太初者,凡有气之所本,故天得之以统元气。 太始者,凡有形之所本,故地得之以统元形。天地交泰,相因为气形生生者得所以生,化化者得所以化,品物流行,而形色名声彰矣。大哉乾元! 太初之所寓也。故以万物之资始为言。至哉坤元!太始之所寓也故以万物资生为言。惟万物资始资生於乾坤,故乾元则兆象至坤元,然後形无不成。」 有生之初,虽阳予之正,育而充之,必阴为之主。 注:薛左丞注阴阳离合论曰:「天覆地载,万物方生,未出地者,命曰阴处名曰阴中之阴。出地者命曰阴中之阳,阳予以正,阴为之主。王冰谓阳施正气万物方生,阴为之主,群形乃立,字说始而生之者,天地也,育而充之者人也。」 因形移易,日改月化,坤道之代终也。 注:列子周穆篇尹文先生曰:「因形移易,谓之化。」庄子曰:「予方篇混元曰消忌盈虚,一晦一明,日改日化,曰有所为,而莫见其功。 易坤卦文言曰:地道无成而代有终也,地之承天,其无成而有终也。岂迫於不得已耶? 盖道之所地,万物失之则死,得之则生,有生之类,听命於此故无成而代有终者,以道言之也。」 谓之妊,阳既受始,阴壬之也,壬子谓之妊,字说。 注:壬,一阳也,二阴也,阳既受始,阴壬之而谓之妊。解曰:壬,阳水之子也。 位在该子之间,阴至亥极矣,阳复受胎而谓之妊,於壬至子然後生。 谓之胞,己为正阳,阴包之也。 注:巳,正阳也。而阴能包之,阴与阳更用事故也。巳者孟夏之月,於卦为乾纯阳用事,故诗谓之正月,正月者,正阳之月也,阴方用事,而为物之主则虽正阳,亦在所包而退听焉。 谓之坯,未成为器,犹云坯也。 注:说文:瓦末烧者谓之坯,胚妇孕一月也。字说,坯未成为器,犹坯也。 谓之胎,既食於母,为囗以也。 注:胎妇孕二月也。字说:元胎既食於母,为囗以焉。 若妊则以时动也。 注:字说:女娠以时动。 若怀则以身依之也。 注:字说:心所怀,则身依焉,目隶焉。 天之德,地之气,阴阳之至和,相与流薄於一体。 注:灵枢经曰:「天之在我者德,地之在我者气,德流气落而生者也。」 唯能顶时数,谨人事,勿动而伤,则育之道得矣。 注:自一月积之至於十月,所谓时数也,保卫辅翼,防闲忌嗔,适其宜所谓人事也。 观四序之运,生长收藏,代出万物,仪则咸备,而天地之气,末始或亏者盖阴阳相养以相济也。 注:阴阳离合论曰:「天覆地载。万彷方生,阳予之正,阴为之主。故因春生因夏长,因秋收,因冬藏,失常则天地四塞。」庄子天地篇曰:「流动而生物物生成理,谓之形,形体保神,各有仪则,谓之性者。」曾不知此乃欲拂自然之理,谬为求息之术,方且推生死於五行,蕲补养於药石,以伪胜真以人功天,虽或有子,孕而不育,育而不寿者众矣。昔人论年老有子者男不过尽八八,女不过尽七七,则知气血在人,固自有量,夫岂能逃阴阳之至数哉? 天真论帝曰:「有其年己老而有子者何也?」岐伯曰:「此其天寿过度,气脉常通而肾气有馀也,此虽有子,男不过尽八八,女不过尽七七,而天地之精气皆竭矣。 注:虽老而生子,子寿亦不能尽天癸之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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