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治准绳·杂病
简 介:全书阐述临床各科证治为主。
作者:明 王肯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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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尸劳
《本事方》云:葛稚川言,鬼疰者,是五尸之一疰。又按诸鬼邪为害,其变动乃有三十六种至九十九种。大约使人淋漓沉沉,默默的不知其所苦,而无处不恶。累年积月,渐就顿滞,以至于死。传于旁人,乃至灭门。觉知是候者,急治獭肝一具,阴干取末,水服方寸七,日三服效,未知再服,此方神良。《紫庭方》云:传尸、伏尸皆有虫,须用乳香熏病患之手,乃仰手掌,以帛覆其上,熏良久,手背上出毛长寸许,白而黄者可治,红者稍难,青黑者即死。若熏之良久无毛者,即非此症,属寻常虚劳症也。又法,烧安息香令烟出,病患吸之嗽不止,乃传尸也。不嗽,非传尸也。《直指方》云:瘵虫食人骨髓,血枯精竭,不救者多。人能平时爱护元气,保养精血、瘵不可得而传。惟夫纵欲多淫,精血内耗,邪气外乘,是不特男子有伤,妇人亦不免矣。然而气虚腹馁,最不可入劳瘵之门,吊丧问丧,衣服器用中,皆能乘虚而染触。间有妇人入其房,睹其人,病者思之,劳气随入,染患日久,莫不化而为虫。治疗之法,大抵以保养精血为上,去虫次之。安息、苏合、阿魏、麝、犀、丹砂雄黄,固皆驱伐恶气之药,亦须以天灵盖行乎其间。盖尸疰者鬼气也,伏而未起,故令淹缠,得枯骸枕骨治之,鬼气飞越,不复附人,于是乎瘥。外此则虎牙骨、鲤鱼头,皆食人之类也,其亦枕骨之亚乎。要之发用以前,当以川芎当归先立乎根本之地。先用芎归血余散,吞北斗符,次用鳖甲生犀散取虫。苏游论曰:传尸之候,先从肾起,初受之两胫酸疼,腰背拘急,行立脚弱饮食减少,两耳飕飕,真似风声,夜卧遗泄阴汗痿弱。肾既受讫,次传于心,心初受气,夜卧心惊,或多恐悸,心悬悬,气吸吸欲尽梦见先亡有时盗汗饮食无味口内生疮,心气烦热,惟欲眠卧,朝轻夕重,两颊口唇,悉皆纹赤,如敷胭脂,有时手足五心烦热。心受已,次传于肺,肺初受气,咳嗽上气,喘卧益甚,鼻口干燥,不闻香臭,如或忽闻,惟觉朽腐气,有时恶心欲吐,肌肤枯燥,时或疼痛,或似虫行,干皮细起,状如麸片。肺既受已,次传于肝,肝初受气,两目胱胱,面无血色,常欲颦眉,视不能远,目常干涩,又时赤痛,或复睛黄,常欲合眼,及时睡卧不着。肝既受已,次传于脾,脾初受气,两胁虚胀食不消化,又时泻利,水谷生虫,有时肚痛腹胀雷鸣,唇口焦干,或生疮肿,毛发干耸,无有光润,或时上气,撑肩喘息,利赤黑汁,见此证者,乃不治也。
骨蒸、 、伏连、尸疰、劳疰、虫疰、毒疰、热疰、冷疰、食疰、鬼疰,善皆曰传尸。以疰者注也,病自上注也,其变有二十二种,或三十六种,或九十九种。大略令人寒热盗汗梦与鬼交遗精白浊,发干而耸,或腹内有块,或脑后两边有小结,复连数个,或聚或散,沉沉默默,咳嗽痰涎,或咯脓血如肺痿肺痈状,或腹下利羸瘦困乏,不自胜持,积月累年,以至于死。死复传注亲属,乃至灭门者是也。更有蜚尸、遁尸、寒尸、丧尸、与尸疰,谓之五尸,及大小附着等证,乃挟诸鬼邪而害人。其证多端,传变推迁,难以推测。故自古及今,愈此病者,十不一得。所谓狸骨、獭肝天灵盖、铜锁鼻,徒有其说,未尝取效。惟膏肓俞、四花穴,若及早灸之,可否几半,晚亦不济矣。
上清紫庭追劳方云:三尸九虫之为害,治者不可不知其详。九虫之内,三虫不传, 、蛔、寸白也。其六虫者,或脏种毒而生,或亲属习染而传,疾之初觉,精神恍惚,气候不调,切在戒忌酒色,调节饮食。如或不然,五心烦热,寝汗忪悸,如此十日、顿成羸瘦面黄光润,此其证也。大抵六虫,一旬之中,遍行四穴,周而复始。病经遇木气而生,立春一日后方食起,三日一食,五日一退,方其作苦,百节皆痛,虫之食也。退即还穴醉睡,一醉五日,其病乍静。候其退醉之时,乃可投符用药。不然,虫熟于符药之后,不能治也。一虫在身中,占十二穴,六虫共占七十二穴。一月之中,上十日虫头向上,从心至头游四穴,中十日虫头向内,从心至脐游四穴,下十日虫头向下,从脐至足游四穴。阳日长雄,阴日长雌。其食先脏腑脂膏,故其色白五脏六腑一经食损,即皮聚毛脱。妇人即月信不行,血脉皆损,不能荣五脏六腑也。七十日后食人血肉尽,故其虫黄赤。损于肌肉,故变瘦劣,饮食不为肌肤,筋缓不能收持。一百二十日外,血肉食尽,故其虫紫。即食精髓,传于肾中食精,故其虫色黑。食髓即骨痿不能起于床。诸虫久即生毛,毛色杂花钟孕五脏五行之气,传之三人即自能飞,其状如禽,亦多品类。传入肾经,不可救治。
利药下虫后,其虫色白,可三十日服药补,其虫黄赤,可六十日服药补,其虫紫黑,此病已极,可百二十日服药补。又云:虫头赤者,食患人肉、可治,头口白者,食患人髓,其病难治,只宜断后。故经曰:六十日者,十得七八。八十日内治者,十得三四。过此以往,未知生全,但可为子孙除害耳。
第一代为初劳病,谓初受其疾,不测病源,酒食加餐,渐觉羸瘦,治疗蹉跎,乃成重病,医人不详其故,误药多死。
图(缺)
此虫形如婴儿,背上毛长三寸,在人身中。
图(缺)
此虫形如鬼状,变动在人脏腑中。
图(缺)
此虫形如虾蟆,变动在人脏腑中。
以上诸虫,在人身中萦着之后或大或小,令人梦寐颠倒,魂魄飞扬精神离散,饮食不减,形容渐羸,四肢酸疼百节劳倦憎寒壮热背膊拘急头脑疼痛口苦舌干面无颜色鼻流清涕虚汗常多,行步艰辛,眼睛多痛。其虫遇丙丁日食起,醉归心俞穴中,四穴轮转,周而复始。候虫大醉,方可医灸,取出虫后,用药补心。(此用守灵散)
第二代为觉劳病,谓传受此病,已觉病者患人,乃自知夜梦不祥,与亡人为伴侣,醒后全无情思,昏沉似醉,神识不安,所食味辄成患害,或气痰发动,风毒所加,四体不和,心胸满闷,日渐羸瘦,骨节干枯,或呕酸水,或者醋心,唇焦口苦鼻塞胸痛,背膊酸疼,虚汗常出,腰膝刺痛。如此疾状,早须医治,过时难疗,致伤性命。
图(缺)
此虫形如乱丝,长三寸许,在人脏腑中。
图(缺)
此虫形如蜈蚣,或似守宫,在人脏腑中。
图(缺)
此虫形如虾蟹,在人脏腑中。
以上诸虫,在人身中,令人气喘唇口多干,咳嗽憎寒心烦壅满,毛发焦落,气胀吞酸,津液渐衰,次多虚渴,鼻流清水四肢将虚,脸赤面黄皮肤枯瘦,腰膝无力,背脊酸疼,吐血唾脓语言不利鼻塞头痛胸膈多痰。重者心闷吐血,僵仆在地,不能自知。其虫遇庚辛日食起,醉归肺俞穴中,四穴轮转,周而复始。俟虫大醉,方可治医,取出其虫,补肺则瘥。(虚成散)
第三代为传尸劳病,谓传受病患自寻得知之,日渐消瘦,顿改容颜,日日 惶,夜夜忧死,不遇良医,就死伊芳迩。
图(缺)
此虫形如蚊蚁,俱游人脏腑中。
图(缺)
此虫形如蜣螂,大如碎血片,在人脏中。
图(缺)
此虫形如刺 ,在人腹中。
以上诸虫,在人身中,令人三焦多昏,日常思睡,呕吐苦汁或吐清水,或甜或苦,粘涎常壅,腹胀虚鸣,卧后多惊,口鼻生疮,唇黑面青日渐消瘦精神恍惚,魂魄飞扬饮食不消,气咽声干,目多昏泪。其虫遇庚寅日食起,醉归厥阴穴中,四穴轮转,周而复始。俟虫大醉,方可治取,虫出之后,补气即瘥。
第四代
图(缺)
此虫形如乱丝,在人腹脏之中。
图(缺)
此虫形如猪肺,在人腹内之中。
图(缺)
此虫形如蛇虺。在人五脏之中。
以上诸虫,在人身中,令人脏腑虚鸣,呕逆伤中癖气块,憎寒壮热,肚大筋生,腰背疼痛,或虚或瘦,泻利无时,行履困重四肢憔悴气喘口苦舌干饮食及水过多,要吃酸咸之物。其虫遇戊己日食起,醉归脾俞穴中,四穴轮转,周而复始。俟虫大醉,方可治取,虫出之后,补脾为瘥。(魂停散)
第五代
图(缺)
此虫形如鼠,似小瓶,浑无表里背里。
图(缺)
此虫形如有头无足,有足无头。
图(缺)
此虫变动,形如血片,在于阳宫。
以上诸虫,入肝经而归肾,得血而更改也。令人多怒气逆,筋骨拳挛,四肢解散,唇黑面青憎寒壮热腰背疼痛,起坐无力,头如斧斫,眼睛时痛翳膜多泪,背膊刺痛,力乏虚羸手足干枯,卧着床枕,不能起止,有似风中,肢体顽麻,腹内多痛,眼见黑花,忽然倒地,不省人事梦寐不祥,觉来遍体虚汗,或有面色红润如平时者,或有通灵而言未来事者。其虫遇癸未日食起,醉归肝俞穴中,四穴轮转,周而复始。俟虫大醉,方可医救,取虫出后,补肝乃瘥。(金明散)
第六代(此代虫有翅足全者,千里传疰,所谓飞尸,不以常法治也。)
图(缺)
此虫形如马尾,有两条,一雌一雄。
图(缺)
此虫形如龟鳖,在人五脏中。
图(缺)
此虫形如烂面,或长或短,或如飞禽。
以上诸虫,在人身中,居于肾脏,透连脊骨,令人思食,百味要吃,身体危羸,腰膝无力,髓寒骨热,四体干枯,眼见火生,或多黑暗,耳内虚鸣阴汗燥痒,冷汗如油,梦多鬼交,小便黄赤,醒后昏沉脐下结硬,或奔心腹,看物如艳,心腹闷乱,骨节疼痛食物进退,有时喘嗽。其虫遇丑亥日食起,醉归肾俞穴中,四穴轮转,周而复始。俟虫大醉可医治,取虫后,补肾填精瘥。(育婴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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