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简 介:本书是北宋哲宗时(公元1093)高丽国所献之本的校对颁行本。北宋哲宗时颁行此书,只作了简单的校对;南宋绍兴时史崧献出家藏本
作者:清.张隐庵
共 82 章节 29.17万+字数
骨度第十四
黄帝问于伯高曰:脉度言经脉之长短,何以立之?伯高曰:先度其骨节之大小广狭长短,而脉度定矣。(脉度叶肚先度叶铎)
此言经脉之长短。从骨节之大小广狭长短,而定其度数,故曰骨为干。脉为营。如藤蔓之营附于木干也。
黄帝曰:愿闻众人之度。人长七尺五寸者,其骨节之大小长短各几何?伯高曰:头之大骨。围二尺六寸。此言头之大骨度数。众人。谓天下之大众。长七尺五寸者,上古适中之人也。适中之人,则头骨亦适中矣。头骨适中。通体之骨皆适中矣。胸围四尺五寸。腰围四尺二寸。此胸骨腰骨。围转一周之总数也。发所覆者。颅至项尺二寸。发以下至颐。长一尺。君子终折。
此言头颅前后上下之骨度。发所覆者。谓从前额颅之发际。上至巅顶,以至后项之发际。计发所覆者。度一尺二寸。发以下至颐者。谓从前额颅之发际,以下至于两颐。计长一尺。君子终折者。谓从发际之始,以至发际之终。可折中而度量。盖君子之人。面方广而发际高。发所覆者。从颅至项度一尺一寸。发以下至颐长一尺一寸也。此言天下之众。有君子小人不同。有太过不及不等。
结喉以下至缺盆中长四寸。缺盆以下至 长九寸。过则肺大。不满则肺小。 以下至天枢长八寸。过则胃大。不及则胃小。天枢以下至横骨长六寸半。过则回肠广长。不满则狭短。横骨长六寸半。横骨上廉以下至内辅之上廉长一尺八寸。内辅之上廉以下至下廉长三寸半。内辅下廉下至内踝长一尺三寸。内踝以下至地长三寸。膝 以下至跗属长一尺六寸。跗属以下至地长三寸,故骨围大则太过。小则不及。( 音吉 叶 踝叶瓦去声)
此仰面之骨度也。结喉下两旁巨骨陷中为缺盆。盖形如缺盆,因以为名。 。骨名。一名尾翳,即鸠尾骨也。自两旁缺盆而下至 。计长九寸。过则肺大。不满则肺小。盖 之内。心肺之所居也。天枢在脐旁二寸,乃足阳明之穴。从两旁 而下至天枢。计长八寸。过则胃大。不及则胃小。盖自鸠尾以至于脐。胃腑之所居也。横骨在毛际横纹中。自天枢而下至于横骨。计长六寸半。过则回肠广大。不满则狭短。盖自脐以至少腹。大肠之部分也。横骨横长亦六寸半。内辅者。内之辅骨也。内辅之上廉。长一尺八寸者,在上之腿度也。内辅之上廉,以下至下廉长三寸半者。膝之连骸。一名膝盖骨也。内辅下廉。下至内踝长一尺三寸者,在下之腿度也。曰内辅内踝者,以足八字分立,则内骨偏向于面也。踝者。下廉之腿骨。与足骨相连之凹处。在内者为内踝。在外者为外踝。内踝以下至地长三寸者,足跟骨也。膝 者。膝前下之腿骨。跗者,足面上之跗骨,即足阳明之动脉处。自膝前而下至于跗面。计长一尺六寸也。属者。概足面而言也。跗属以下至地长三寸者。从足面而下至足底之骨也。骨围大者。骨之粗大也。小者。骨之细小也。角以下至柱骨长一尺。行腹中不见者长四寸。腋以下至季胁长一尺二寸。季胁以下至髀枢长六寸。髀枢以下至膝中长一尺九寸。膝以下至外踝长一尺六寸。外踝以下至京骨长三寸。京骨以下至地长一寸。
此侧身之骨度,皆纵而数之也。耳上之旁为角。肩胛上之颈骨为柱骨。自角以下至柱骨长一尺。
肋下 内为腋。自柱骨至腋中计长四寸。胁骨之下为季胁。自腋以下至季胁。计长一尺二寸。捷骨之下为髀枢。一名髀厌。在臀之两旁,即足少阳之环跳穴处。自季胁以下至髀枢。计长六寸。髀枢以下至膝盖骨内之中分。计长一尺九寸,即上之腿数也。膝以下至外踝长一尺六寸,即下之腿数也。
京骨。足太阳膀胱经穴名。在足外侧大骨下。赤白肉际陷中。外踝骨以下至京骨长三寸。京骨以下至地长一寸。此侧身之骨度也。按、胁骨名扁骨。横于胁下。有渗理而无髓空。此节不度胁骨之长短,而只以腋下至季胁长一尺二寸者。盖以形身之度数。概皮肉脉骨而量其长短。经脉循骨度而直行于上下也。耳后当完骨者。广九寸。耳前当耳门者。广一尺三寸。两颧之间。相去七寸。此头侧之横度也。耳后高骨为完骨。入发际四分。广者横阔也。耳后当完骨者。从耳以至于脑后也。耳前当耳门者。从耳而至于鼻准也。此头侧之横度也。两颧之间。相去七寸者。此当面之横度也。按、手足少阳阳明之脉。纵横经络于头面左右,故复度头面之广数。两乳之间。广九寸半。
此形身前面之横度也。
两髀之间。广六寸半。
此形身背面之横度也。
足长一尺二寸。广四寸半。
此两足之纵横数也。
肩至肘长一尺七寸。肘至腕长一尺二寸半。腕至中指本节长四寸。本节至节其末长四寸半。
此两臂两手之骨度也。本节者。指掌交接之骨节。末者。指尖也。
头发以下至背骨长二寸半。膂骨以下至尾 二十一节长三尺。上节长一寸四分分之一。奇分在下,故上七节至于膂骨。九寸八分分之七。( 叶底)
此脊背之骨度也。项发以下至背骨者。自顶后之发际。至背骨之大椎。计长二寸五分。膂骨。脊骨也。自背骨之大椎。循膂骨以下至于尾 。计二十一节。共长三尺。上节每节长一寸四分一厘。其奇分之九厘。在下节计算,故膂骨以上。计有七节。每节长一寸四分一厘,则七得七寸。四七二寸八分。共九寸八分。又每节一厘。共计九寸八分七厘,故曰九寸八分分之七也。
玉师问曰:脊椎二十一节。只详论上七节之度数何也?曰。七节之旁,乃膈俞也。脏腑之气,皆从内膈而出。如逆伤脏气则死。刺伤腑气,皆为伤中,故曰七节之旁。中有小心,而本经论五脏之背俞。亦兼论七节之膈俞。不可妄刺者也。此众人骨之度也。所以立经脉之长短也。是故视其经脉之在于身也。其见浮而坚。其见明而大者多血。细而沉者多气也。
此总结骨之度数。定经脉之长短也。经脉之浮而坚。明而大者多血。细而沉者多气。此篇论骨气而结经脉之血气者。血脉资始于肾。骨之精气盛,则经脉之血气亦盛矣。尚御公曰:肾藏精气而主骨。血者。神气也。此六篇论筋骨血脉。本于少阴之阴阳。张开之曰。肾藏之精液。奉心神化赤而为血。气者。精气也,故浮为阳而主血。沉为阴而主气。
黄帝问于伯高曰:脉度言经脉之长短,何以立之?伯高曰:先度其骨节之大小广狭长短,而脉度定矣。(脉度叶肚先度叶铎)
此言经脉之长短。从骨节之大小广狭长短,而定其度数,故曰骨为干。脉为营。如藤蔓之营附于木干也。
黄帝曰:愿闻众人之度。人长七尺五寸者,其骨节之大小长短各几何?伯高曰:头之大骨。围二尺六寸。此言头之大骨度数。众人。谓天下之大众。长七尺五寸者,上古适中之人也。适中之人,则头骨亦适中矣。头骨适中。通体之骨皆适中矣。胸围四尺五寸。腰围四尺二寸。此胸骨腰骨。围转一周之总数也。发所覆者。颅至项尺二寸。发以下至颐。长一尺。君子终折。
此言头颅前后上下之骨度。发所覆者。谓从前额颅之发际。上至巅顶,以至后项之发际。计发所覆者。度一尺二寸。发以下至颐者。谓从前额颅之发际,以下至于两颐。计长一尺。君子终折者。谓从发际之始,以至发际之终。可折中而度量。盖君子之人。面方广而发际高。发所覆者。从颅至项度一尺一寸。发以下至颐长一尺一寸也。此言天下之众。有君子小人不同。有太过不及不等。
结喉以下至缺盆中长四寸。缺盆以下至 长九寸。过则肺大。不满则肺小。 以下至天枢长八寸。过则胃大。不及则胃小。天枢以下至横骨长六寸半。过则回肠广长。不满则狭短。横骨长六寸半。横骨上廉以下至内辅之上廉长一尺八寸。内辅之上廉以下至下廉长三寸半。内辅下廉下至内踝长一尺三寸。内踝以下至地长三寸。膝 以下至跗属长一尺六寸。跗属以下至地长三寸,故骨围大则太过。小则不及。( 音吉 叶 踝叶瓦去声)
此仰面之骨度也。结喉下两旁巨骨陷中为缺盆。盖形如缺盆,因以为名。 。骨名。一名尾翳,即鸠尾骨也。自两旁缺盆而下至 。计长九寸。过则肺大。不满则肺小。盖 之内。心肺之所居也。天枢在脐旁二寸,乃足阳明之穴。从两旁 而下至天枢。计长八寸。过则胃大。不及则胃小。盖自鸠尾以至于脐。胃腑之所居也。横骨在毛际横纹中。自天枢而下至于横骨。计长六寸半。过则回肠广大。不满则狭短。盖自脐以至少腹。大肠之部分也。横骨横长亦六寸半。内辅者。内之辅骨也。内辅之上廉。长一尺八寸者,在上之腿度也。内辅之上廉,以下至下廉长三寸半者。膝之连骸。一名膝盖骨也。内辅下廉。下至内踝长一尺三寸者,在下之腿度也。曰内辅内踝者,以足八字分立,则内骨偏向于面也。踝者。下廉之腿骨。与足骨相连之凹处。在内者为内踝。在外者为外踝。内踝以下至地长三寸者,足跟骨也。膝 者。膝前下之腿骨。跗者,足面上之跗骨,即足阳明之动脉处。自膝前而下至于跗面。计长一尺六寸也。属者。概足面而言也。跗属以下至地长三寸者。从足面而下至足底之骨也。骨围大者。骨之粗大也。小者。骨之细小也。角以下至柱骨长一尺。行腹中不见者长四寸。腋以下至季胁长一尺二寸。季胁以下至髀枢长六寸。髀枢以下至膝中长一尺九寸。膝以下至外踝长一尺六寸。外踝以下至京骨长三寸。京骨以下至地长一寸。
此侧身之骨度,皆纵而数之也。耳上之旁为角。肩胛上之颈骨为柱骨。自角以下至柱骨长一尺。
肋下 内为腋。自柱骨至腋中计长四寸。胁骨之下为季胁。自腋以下至季胁。计长一尺二寸。捷骨之下为髀枢。一名髀厌。在臀之两旁,即足少阳之环跳穴处。自季胁以下至髀枢。计长六寸。髀枢以下至膝盖骨内之中分。计长一尺九寸,即上之腿数也。膝以下至外踝长一尺六寸,即下之腿数也。
京骨。足太阳膀胱经穴名。在足外侧大骨下。赤白肉际陷中。外踝骨以下至京骨长三寸。京骨以下至地长一寸。此侧身之骨度也。按、胁骨名扁骨。横于胁下。有渗理而无髓空。此节不度胁骨之长短,而只以腋下至季胁长一尺二寸者。盖以形身之度数。概皮肉脉骨而量其长短。经脉循骨度而直行于上下也。耳后当完骨者。广九寸。耳前当耳门者。广一尺三寸。两颧之间。相去七寸。此头侧之横度也。耳后高骨为完骨。入发际四分。广者横阔也。耳后当完骨者。从耳以至于脑后也。耳前当耳门者。从耳而至于鼻准也。此头侧之横度也。两颧之间。相去七寸者。此当面之横度也。按、手足少阳阳明之脉。纵横经络于头面左右,故复度头面之广数。两乳之间。广九寸半。
此形身前面之横度也。
两髀之间。广六寸半。
此形身背面之横度也。
足长一尺二寸。广四寸半。
此两足之纵横数也。
肩至肘长一尺七寸。肘至腕长一尺二寸半。腕至中指本节长四寸。本节至节其末长四寸半。
此两臂两手之骨度也。本节者。指掌交接之骨节。末者。指尖也。
头发以下至背骨长二寸半。膂骨以下至尾 二十一节长三尺。上节长一寸四分分之一。奇分在下,故上七节至于膂骨。九寸八分分之七。( 叶底)
此脊背之骨度也。项发以下至背骨者。自顶后之发际。至背骨之大椎。计长二寸五分。膂骨。脊骨也。自背骨之大椎。循膂骨以下至于尾 。计二十一节。共长三尺。上节每节长一寸四分一厘。其奇分之九厘。在下节计算,故膂骨以上。计有七节。每节长一寸四分一厘,则七得七寸。四七二寸八分。共九寸八分。又每节一厘。共计九寸八分七厘,故曰九寸八分分之七也。
玉师问曰:脊椎二十一节。只详论上七节之度数何也?曰。七节之旁,乃膈俞也。脏腑之气,皆从内膈而出。如逆伤脏气则死。刺伤腑气,皆为伤中,故曰七节之旁。中有小心,而本经论五脏之背俞。亦兼论七节之膈俞。不可妄刺者也。此众人骨之度也。所以立经脉之长短也。是故视其经脉之在于身也。其见浮而坚。其见明而大者多血。细而沉者多气也。
此总结骨之度数。定经脉之长短也。经脉之浮而坚。明而大者多血。细而沉者多气。此篇论骨气而结经脉之血气者。血脉资始于肾。骨之精气盛,则经脉之血气亦盛矣。尚御公曰:肾藏精气而主骨。血者。神气也。此六篇论筋骨血脉。本于少阴之阴阳。张开之曰。肾藏之精液。奉心神化赤而为血。气者。精气也,故浮为阳而主血。沉为阴而主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