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 介:丹波元简(1755—1810),字廉夫,通称安长,号桂山、栎窗,出身于世医之家。宽政十一年承父业宰医学馆,并为侍医。于日本汉医界创立了考证派。
作者:日本.丹波元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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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能论篇第四十六
马云:能。音耐。礼乐记。故不耐无乐。其耐作能。灵枢阴阳二十五人篇。皆有能字。古盖耐能通用。
阴阳应象大论云。病之形能也。盖病之形状耐受。故此以病能名篇。张兆璜云。病能者。言奇病之形能也。简按吴释前篇病能云。能。犹形也。此解为是。
胃脘痈
吴云:吸门之下。贲门之上。受纳水谷之脘。名曰胃脘。简按圣济总录云。夫阴阳升降,则荣卫流通。气逆而隔。则留结为痈。胃脘痈者。由寒气隔阳。热聚胃口。寒热不调。故血肉腐坏。以气逆于胃。故胃脉沉细。以阳气不得下通。故颈人迎甚盛。令人寒热如疟。身皮甲错。或咳或呕。或唾脓血。观伏梁之病。亦有挟胃脘内痈者。以其裹大脓血。居肠胃之外故也。方附于一百二十九卷。
当候胃脉
滑云:即脉要精微。附上右外。以候胃也。马云:右关。吴张志同。简按附上右外。
尺肤之位。而非脉之分位。以寸关尺。配五脏六腑者。难经以后之说。此言胃脉者。必别有所候。
逆者
甲乙。作气逆者。
人迎甚盛
张云:即终始篇等所云。人迎三盛。病在阳明之谓。
精有所之寄则安
吴本。作精有所倚。则卧不安。注云:脏。阴也。主静。故脏有伤损。则有不足之患。阴精有所偏倚。则有亢甚之害。均之令人夜不安也。简按诸家顺文解释。
义难通。吴据甲乙而删改。但精字仍旧文。殆为明晰。今从之。
不能悬其病
吴云:不能悬其病于空。使之不我疾也。马云:悬者。绝也。按逆调论第六节。有不得卧而息有音者。诸证尤详。但此曰不安。则不能安寝也。与彼有异。
偃卧
高云:正卧也。评热论云。不能正偃者。胃中不和也。故举而复问。
肺者脏之盖也
痿论云。肺者。脏之长也。心之盖也。灵九针论云。五脏之应天者肺。肺者。五脏六腑之盖也。
右脉沉而紧左脉浮而迟
马云:此当见于两尺也。吴张同。简按本经无寸关尺之说。此特言左右尔。
必非两尺之谓也。
不然
马吴张并仍甲乙。然。作知。志高从旧文释之。故属强解。
此逆四时
志云:脉合四时。故冬诊之。左右脉皆当沉紧。今左脉反浮而迟。是逆四时之气矣。
病在肾颇关在肺
吴云:关。关系也。志云:肾主冬气。而又反浮在左。故当主病在肾。颇关涉于肺。当为腰痛之病。简按甲乙。无关字。奇病论云。其盛在胃。颇在肺。句法正同。
肾为腰痛之病也
甲乙。无肾字。
颈痈
痈疽篇云。发于颈者。名曰夭疽。其痈大而赤黑。不急治。则热气下入渊腋。前伤任脉。内熏肝肺。十余日而死矣。
其真安在
吴云:真。正治之法也。简按当仍甲乙作其治。
异等
志云:等。类也。高云:颈痈之名虽同。而在气在血。则异类也。
痈气之息
马云:以小针开除。而去病者。正以痈间有气顿息。不至甚也。吴。息。改 。云。 。
腐肉也。针。铍针也。所以去针肉。张云:息。止也。痈有气结。而留止不散者。治宜甲针以开除其气。气行则痈愈矣。高云:颈痈。而气之止息者。其病在气。宜以针开通其气。而除去之。此气息成痈。而有针刺之真法也。颈痈而气盛血聚者。其病在血。宜石刺出血而泻之。此血聚成痈。而有石刺之真法也。此所以同病异治,而皆已也。简按说文。 。寄肉也。徐锴曰。息者。身外生之也。故古谓赊赁生举钱。为息钱。旋生土为息壤也。方言。作KT 。王释为死肉。吴则为腐肉。无所考据。张注允当。今从之。
同病异治也
吴。此下。补肤顽内陷者。宜灸以引之十字。云。以上文有其问。故僭补之。张兆璜云。
陷下者。又宜灸。始言针灸。而后止言针石者。盖此篇。论五脏之相传。而肾脏之气。已传于肝。故止宜针宜石。设或有回陷于肾者。又常灸之。此虽不明言。盖欲人意会。读者宜潜心参究。不可轻忽一字。简按吴补固僭矣。而张注亦凿。俱不可从。
狂
灵癫狂篇云。狂始发。少卧不饥。自高贤也。自辨智也。自尊贵也。善骂詈。日夜不休。通评虚实论云。癫疾厥狂。久逆之所生也。又千金方云。狂风骂詈。挝斫人。名热阳风。即怒狂也。
暴折而难决
马云:此人者。因猝暴之顷。有所挫折。而事有难决。志不得伸。吴云:暴折而抑之。
不得剖决。志云:决。流行也。高云:决。散也。简按吴注为是。
阳明者常动
马云:灵动输篇。言是阳明独动不休。故凡冲阳。(即跗阳)地仓。大迎。下关。人迎。气冲之类。皆有动脉不止。而冲阳为尤甚。
巨阳少阳不动
吴云:巨阳。有委中。昆仑。少阳。有悬钟。听会。其脉皆不甚动。于其不甚动者。
反动大疾。此阳厥善怒。而狂之候也。
动大疾
马云:大。当作长。简按非也。
夫食入于阴
张云:五味入口。而化于脾。食入于阴也。藏于胃以养五脏气长气于阳也。
生铁洛
张云:即炉冶间锤落之铁屑也。其属金。其气寒而重。最能坠热开结。平木火之邪。故可以下气疾。除怒狂也。凡药中用铁精。铁华粉。针砂。铁锈水之类。皆同此意。简按本草经。作铁落。唐本注云。落。是铁皮滋液。黑于余铁。陶谓可以染皂。云是铁浆。误矣。苏颂图经云。铁落者。锻家烧铁赤沸。砧上打落细皮屑。俗呼为铁花。是也。初炼去矿。用以铸 器物者。为生铁。再三销拍。可以作 者。为 铁。
亦谓之熟铁。此说是也。别录云。铁落。一名铁液。故王云。为铁浆非。是生铁液也。高云:洛。烙同。烙饮者。转赤为乌也。赤而乌。可以平巨阳之气。迂谬尤甚。圣济总录云。铁落。染皂铁浆。是。上一味。每服重汤内温一盏饮之。食后。此不读王注及唐本。乃袭陶谬也。
为饮
张云用水研浸。可以为饮。简按唐本注云:诸铁疗病。并不入丸散。皆煮取浆用之。此云为饮。亦煮取浆者与。
下气疾也
吴云:寒而镇重。故下气速。气下则不厥逆矣。志云:铁乃乌金。能伐肝木。故下肝气之疾速也。李时珍云:阳气怫郁。而不得疏越。少阳胆木。挟三焦少阳相火。巨阳阴火上行。故使人易怒如狂。
其巨阳少阳之动脉。可诊之也。夺其食。不使胃火复助其邪也。饮以生铁落。金以制木也。木平则火降。故曰下气疾速气即火也。简按列子汤问。吴楚之国。有大木焉。其名为 。(音柚)碧树而冬生。实丹而味酸。食其皮汁。已愤厥之疾。张湛注云:气疾也。梁书姚察传。自免忧后。因加气疾。盖愤厥。乃阳厥之类。而气疾所指不一。凡狂易癫眩。惊悸痫 。心神不定之证。宜概称气疾焉。若以疾训速。或为效验疾速之义。或为逆气疾速之谓。乖谬亦甚。
泽泻术各十分麋衔五分
张云:泽泻。味甘淡。性微寒。能渗利湿热。白朮。味甘苦气温。能补中燥湿止汗。麋衔。即薇衔。一名无心草。南人呼为吴风草。味苦平微寒。主治风湿。十分者。倍之也。五分者。
减半也。简按苏颂云。凡古方云术者。乃白朮也。此方。圣济。名泽泻汤。三因。名麋衔汤。并用白朮。马云:术。即苍朮非也。麋衔。本经作薇衔。一名麋衔。唐本注云:一名鹿衔草。言鹿有疾。衔此草瘥。陈嘉谟云。
麋鹿有疾。衔此草瘥。素问之名。因此出。时珍云。据苏说。则薇衔麋衔。当作鹿衔也。此说误。麋鹿一类。
不必改作鹿。刘●采天名精。活 。遂有活鹿草之名。麋。果鹿之误乎。活鹿草。当作活 草也。圣济。十分作二两半。五分作一两一分。陶氏序录云。古秤惟有铢两。而无分名。今则以十黍为一铢。六铢为一分。四分为一两。然则四分为一两者。六朝以降之事。而此经云分者。非分两之分。总录误尔。三因。十分。作一两。
五分作半两。乃与张注符矣。
合以三指撮
吴云:合。修合也。三指撮。言如三指宽一撮也。简按陶序例。一撮者。四刀圭也。
刀圭者。十分方寸匕之一。准如梧桐子大也。此云三指撮者。乃一方寸匕余也。张云:合以三指。用三指撮合。
以约其数。而为煎剂也。
考经文。此谓散药。张注谬尔。圣济云。上三味。捣罗为散。每服二钱匕。沸汤调。食后服。三因亦云。上为末。每服二钱。酒饮任调下。食前服。
为后饭
马云:药在饭后也。误。
所谓深之细者
高。以下二十四字。移于前颈痈之下。上经者以下六十九字。移于前在阴阳奇恒中之下。而为之注释。率属牵强。不可从。
马云:能。音耐。礼乐记。故不耐无乐。其耐作能。灵枢阴阳二十五人篇。皆有能字。古盖耐能通用。
阴阳应象大论云。病之形能也。盖病之形状耐受。故此以病能名篇。张兆璜云。病能者。言奇病之形能也。简按吴释前篇病能云。能。犹形也。此解为是。
胃脘痈
吴云:吸门之下。贲门之上。受纳水谷之脘。名曰胃脘。简按圣济总录云。夫阴阳升降,则荣卫流通。气逆而隔。则留结为痈。胃脘痈者。由寒气隔阳。热聚胃口。寒热不调。故血肉腐坏。以气逆于胃。故胃脉沉细。以阳气不得下通。故颈人迎甚盛。令人寒热如疟。身皮甲错。或咳或呕。或唾脓血。观伏梁之病。亦有挟胃脘内痈者。以其裹大脓血。居肠胃之外故也。方附于一百二十九卷。
当候胃脉
滑云:即脉要精微。附上右外。以候胃也。马云:右关。吴张志同。简按附上右外。
尺肤之位。而非脉之分位。以寸关尺。配五脏六腑者。难经以后之说。此言胃脉者。必别有所候。
逆者
甲乙。作气逆者。
人迎甚盛
张云:即终始篇等所云。人迎三盛。病在阳明之谓。
精有所之寄则安
吴本。作精有所倚。则卧不安。注云:脏。阴也。主静。故脏有伤损。则有不足之患。阴精有所偏倚。则有亢甚之害。均之令人夜不安也。简按诸家顺文解释。
义难通。吴据甲乙而删改。但精字仍旧文。殆为明晰。今从之。
不能悬其病
吴云:不能悬其病于空。使之不我疾也。马云:悬者。绝也。按逆调论第六节。有不得卧而息有音者。诸证尤详。但此曰不安。则不能安寝也。与彼有异。
偃卧
高云:正卧也。评热论云。不能正偃者。胃中不和也。故举而复问。
肺者脏之盖也
痿论云。肺者。脏之长也。心之盖也。灵九针论云。五脏之应天者肺。肺者。五脏六腑之盖也。
右脉沉而紧左脉浮而迟
马云:此当见于两尺也。吴张同。简按本经无寸关尺之说。此特言左右尔。
必非两尺之谓也。
不然
马吴张并仍甲乙。然。作知。志高从旧文释之。故属强解。
此逆四时
志云:脉合四时。故冬诊之。左右脉皆当沉紧。今左脉反浮而迟。是逆四时之气矣。
病在肾颇关在肺
吴云:关。关系也。志云:肾主冬气。而又反浮在左。故当主病在肾。颇关涉于肺。当为腰痛之病。简按甲乙。无关字。奇病论云。其盛在胃。颇在肺。句法正同。
肾为腰痛之病也
甲乙。无肾字。
颈痈
痈疽篇云。发于颈者。名曰夭疽。其痈大而赤黑。不急治。则热气下入渊腋。前伤任脉。内熏肝肺。十余日而死矣。
其真安在
吴云:真。正治之法也。简按当仍甲乙作其治。
异等
志云:等。类也。高云:颈痈之名虽同。而在气在血。则异类也。
痈气之息
马云:以小针开除。而去病者。正以痈间有气顿息。不至甚也。吴。息。改 。云。 。
腐肉也。针。铍针也。所以去针肉。张云:息。止也。痈有气结。而留止不散者。治宜甲针以开除其气。气行则痈愈矣。高云:颈痈。而气之止息者。其病在气。宜以针开通其气。而除去之。此气息成痈。而有针刺之真法也。颈痈而气盛血聚者。其病在血。宜石刺出血而泻之。此血聚成痈。而有石刺之真法也。此所以同病异治,而皆已也。简按说文。 。寄肉也。徐锴曰。息者。身外生之也。故古谓赊赁生举钱。为息钱。旋生土为息壤也。方言。作KT 。王释为死肉。吴则为腐肉。无所考据。张注允当。今从之。
同病异治也
吴。此下。补肤顽内陷者。宜灸以引之十字。云。以上文有其问。故僭补之。张兆璜云。
陷下者。又宜灸。始言针灸。而后止言针石者。盖此篇。论五脏之相传。而肾脏之气。已传于肝。故止宜针宜石。设或有回陷于肾者。又常灸之。此虽不明言。盖欲人意会。读者宜潜心参究。不可轻忽一字。简按吴补固僭矣。而张注亦凿。俱不可从。
狂
灵癫狂篇云。狂始发。少卧不饥。自高贤也。自辨智也。自尊贵也。善骂詈。日夜不休。通评虚实论云。癫疾厥狂。久逆之所生也。又千金方云。狂风骂詈。挝斫人。名热阳风。即怒狂也。
暴折而难决
马云:此人者。因猝暴之顷。有所挫折。而事有难决。志不得伸。吴云:暴折而抑之。
不得剖决。志云:决。流行也。高云:决。散也。简按吴注为是。
阳明者常动
马云:灵动输篇。言是阳明独动不休。故凡冲阳。(即跗阳)地仓。大迎。下关。人迎。气冲之类。皆有动脉不止。而冲阳为尤甚。
巨阳少阳不动
吴云:巨阳。有委中。昆仑。少阳。有悬钟。听会。其脉皆不甚动。于其不甚动者。
反动大疾。此阳厥善怒。而狂之候也。
动大疾
马云:大。当作长。简按非也。
夫食入于阴
张云:五味入口。而化于脾。食入于阴也。藏于胃以养五脏气长气于阳也。
生铁洛
张云:即炉冶间锤落之铁屑也。其属金。其气寒而重。最能坠热开结。平木火之邪。故可以下气疾。除怒狂也。凡药中用铁精。铁华粉。针砂。铁锈水之类。皆同此意。简按本草经。作铁落。唐本注云。落。是铁皮滋液。黑于余铁。陶谓可以染皂。云是铁浆。误矣。苏颂图经云。铁落者。锻家烧铁赤沸。砧上打落细皮屑。俗呼为铁花。是也。初炼去矿。用以铸 器物者。为生铁。再三销拍。可以作 者。为 铁。
亦谓之熟铁。此说是也。别录云。铁落。一名铁液。故王云。为铁浆非。是生铁液也。高云:洛。烙同。烙饮者。转赤为乌也。赤而乌。可以平巨阳之气。迂谬尤甚。圣济总录云。铁落。染皂铁浆。是。上一味。每服重汤内温一盏饮之。食后。此不读王注及唐本。乃袭陶谬也。
为饮
张云用水研浸。可以为饮。简按唐本注云:诸铁疗病。并不入丸散。皆煮取浆用之。此云为饮。亦煮取浆者与。
下气疾也
吴云:寒而镇重。故下气速。气下则不厥逆矣。志云:铁乃乌金。能伐肝木。故下肝气之疾速也。李时珍云:阳气怫郁。而不得疏越。少阳胆木。挟三焦少阳相火。巨阳阴火上行。故使人易怒如狂。
其巨阳少阳之动脉。可诊之也。夺其食。不使胃火复助其邪也。饮以生铁落。金以制木也。木平则火降。故曰下气疾速气即火也。简按列子汤问。吴楚之国。有大木焉。其名为 。(音柚)碧树而冬生。实丹而味酸。食其皮汁。已愤厥之疾。张湛注云:气疾也。梁书姚察传。自免忧后。因加气疾。盖愤厥。乃阳厥之类。而气疾所指不一。凡狂易癫眩。惊悸痫 。心神不定之证。宜概称气疾焉。若以疾训速。或为效验疾速之义。或为逆气疾速之谓。乖谬亦甚。
泽泻术各十分麋衔五分
张云:泽泻。味甘淡。性微寒。能渗利湿热。白朮。味甘苦气温。能补中燥湿止汗。麋衔。即薇衔。一名无心草。南人呼为吴风草。味苦平微寒。主治风湿。十分者。倍之也。五分者。
减半也。简按苏颂云。凡古方云术者。乃白朮也。此方。圣济。名泽泻汤。三因。名麋衔汤。并用白朮。马云:术。即苍朮非也。麋衔。本经作薇衔。一名麋衔。唐本注云:一名鹿衔草。言鹿有疾。衔此草瘥。陈嘉谟云。
麋鹿有疾。衔此草瘥。素问之名。因此出。时珍云。据苏说。则薇衔麋衔。当作鹿衔也。此说误。麋鹿一类。
不必改作鹿。刘●采天名精。活 。遂有活鹿草之名。麋。果鹿之误乎。活鹿草。当作活 草也。圣济。十分作二两半。五分作一两一分。陶氏序录云。古秤惟有铢两。而无分名。今则以十黍为一铢。六铢为一分。四分为一两。然则四分为一两者。六朝以降之事。而此经云分者。非分两之分。总录误尔。三因。十分。作一两。
五分作半两。乃与张注符矣。
合以三指撮
吴云:合。修合也。三指撮。言如三指宽一撮也。简按陶序例。一撮者。四刀圭也。
刀圭者。十分方寸匕之一。准如梧桐子大也。此云三指撮者。乃一方寸匕余也。张云:合以三指。用三指撮合。
以约其数。而为煎剂也。
考经文。此谓散药。张注谬尔。圣济云。上三味。捣罗为散。每服二钱匕。沸汤调。食后服。三因亦云。上为末。每服二钱。酒饮任调下。食前服。
为后饭
马云:药在饭后也。误。
所谓深之细者
高。以下二十四字。移于前颈痈之下。上经者以下六十九字。移于前在阴阳奇恒中之下。而为之注释。率属牵强。不可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