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 介:丹波元简(1755—1810),字廉夫,通称安长,号桂山、栎窗,出身于世医之家。宽政十一年承父业宰医学馆,并为侍医。于日本汉医界创立了考证派。
作者:日本.丹波元珍
共 73 章节 33.09万+字数
腹中论篇第四十
心腹满
高云:心腹。心之下腹之上也。满。胀满也。
旦食则不能暮食
吴云:是朝宽暮急。张云:内伤脾肾。留滞于中。则心腹胀满。不能再食。
鼓胀
志云:鼓胀者。如鼓革之空胀也。此因脾土气虚。不能磨谷。故旦食而不能暮食。以致虚胀如鼓也。
鸡矢醴
张云:鸡矢之性。能消积下气。通利大小二便。盖攻伐实邪之剂也。凡鼓胀由于停积。及湿热有余者。皆宜用之。若脾肾虚寒发胀。及气虚中满等证。最所忌也。误服则死。正传云。用羯鸡矢一升。
研细。炒焦色。地上出火毒。以百沸汤淋汁。每服一大盏。调木香槟榔末。各一钱。日三服。空腹服。以平为度。又医鉴等书云。用干羯鸡矢八合。炒微焦。入无灰好酒三碗。共煎干至一半许。用布滤取汁。
五更热饮则腹鸣。辰巳时行二三次。皆黑水也。次日觉足面渐有绉纹。又饮一次。则渐绉至膝上而病愈矣。此二法似用后者为便。简按圣济总录。治鼓胀旦食不能暮食。鸡屎醴法。鸡屎干者。上一味为末。每用醇酒。调一钱匕。食后临卧服。宣明论。鸡屎醴散。鸡屎醴。干者炒。大黄。桃仁。各等分。上为末。每服二钱。水盏半。生姜三片。煎七分。食前服。此他有数方。宜依证而择用。(千金。产后中风。鸡粪酒。妇人良方引。作鸡屎醴。鸡粪一升。熬令黄。乌豆一升。熬令声绝。勿焦。以清酒三升半。先淋鸡粪。次淋豆。取汁。一服。一升。温服取汗。)
一剂知二剂已
吴云:知。效之半也。已。效之至也。
虽然其病且已时故当病气聚于腹也
吴。已下句。注云:言虽是饮食不节。时有病者。但此病且已之后。时有自然病者。此由病气聚于腹。未尽已也。病根未拔。故亦复发焉。简按虽然。诸注未妥。吴注稍通。
时故当病气。甲乙。作因当风气。无时字。
支满
张云:满如支膈也。
先闻腥臊臭
马云:金匮真言论。肝其臭臊。肺其臭腥。张云:肺主气。其臭腥。肝主血。其臭臊。肺气不能平肝。则肝肺俱逆于上。浊气不降。清气不升。故闻腥臊。而吐清液也。
出清液
简按王注窈漏。谓阴户。又见骨空论注。此乃为白沃之属也。马则非之。为清涕从鼻出之义。吴同。考上文。张注为吐清液者。似是。
血枯
妇人良方。骆龙吉曰。夫肝藏血。受天一之气。以为滋荣者也。其经上贯膈。布胁肋。今脱血失精。肝气已伤。故血枯涸而不荣。胸胁满。以经络所贯也。然妨于食。则以肝病传脾胃。病至则先闻腥臊臭。出清液。则以肝病而肺乘之。先唾血。四肢清。目眩。时时前后血。皆肝病血伤之证也。
中气竭
吴本。竭下有及字。马云:醉以入房。致使醉则损伤其中气而竭绝。入房则劳其肝气而受伤。
盖司闭藏者。肾也。司疏泄者。肝也。故入房不惟伤肾。而且伤肝。张云:血枯者。月水断绝也。致此之由。
其源有二。一则以少时有所大脱血。如胎产既多。及崩淋吐衄之类。皆是也。一则以醉后行房。血盛而热。因而纵肆。则阴精尽泄。精去则气去。故中气竭也。夫肾主闭藏。肝主疏泄。不惟伤肾。而且伤肝。及至其久,则三阴俱亏。所以有先见诸证。如上文所云。而终必至于血枯。则月事衰少不来也。此虽以女子为言。若丈夫有犯前证。亦不免为精枯之病。则劳损之属皆是也。
乌鲫骨
诸本。鲫。作 。简按说文。 。乌 鱼也。又 。或从即。知 鲫一字。本草。作乌贼。罗愿云。此鱼有文墨可法则。故名乌 。 者。则也。骨名螵蛸。象形也。王所谓古本草经。即证类白字文。
吴云:乌 骨。涩物也。可以止血。张云:气味咸温下行。故主女子赤白漏下。及血闭。(以上神农本经)血枯。其性涩。故亦能令人有子。李时珍云:乌 骨。厥阴血分药也。其味咸而走血也。故血枯血瘕。经闭崩带下痢。厥阴本病也。厥阴属肝。肝主血。故诸血病皆治之。
茹
张云: 茹。亦名茹 。即茜草也。气味甘寒无毒。能止血治崩。又能益精气。活血。通血脉。
按甲乙经。及太素。新校正。俱作 茹者。非。盖 茹有毒。岂血枯者所宜。皆未之详察耳。志云: 茹。当茹。高云:茹 。旧本误 茹。今改。简按本草。有 茹。而无 茹。故新校正云。当改 作 。然南齐王子隆年三十一。而体过充壮。常服芦茹丸。以自销损。证类本草 茹条。引本篇王注文。知是 芦 一音。古通用。张则以为茹 一名。考诗郑风。茹 在阪。尔雅。茹 。 也。郭注。可以染绛。邢疏。一名地血。齐人谓之茜。别录。茜根。一名茹。乃以为茹 一名者非。然血枯所用。当是茹 。故志。高。并仍张注。而改茹 。极是。李时珍云:茜根。色赤而气温。味微酸而带咸。色赤入营。气温行滞。味酸入肝。而咸走血。手足厥阴血分之药也。专于行血活血。俗方用治女子经水不通。以一两煎酒服之。一日即通。甚效。此可以为张注之左证矣。四乌 骨。一茹。诸家不释。圣济总录。乌贼鱼骨。去甲。四两。 茹一两。妇人良方同。此盖谓 茹用乌 骨四之一。
古法不必拘于秤量。故云尔。
雀卵
张云:雀。即麻雀也。李时珍云:俗呼老而斑者。为麻雀。简按王注气味主疗。见于别录。
遂云。兹四药用入房焉。误。
后饭
吴云:先药后饭也。高云:使药下行。而以饭压之也。
鲍鱼汁
马云:俗谓之腌鱼卤。张云:鲍鱼。即今之淡干鱼也。诸鱼皆可为之。惟石首鲫鱼者为胜。其气味辛温无毒。通血脉。益阴气。煮汁服之。能同诸药。通女子血闭也。以上四药。皆通血脉。血主于肝。
故凡病伤肝者。亦皆可用之。李时珍云:鲍鱼。别录既云。勿令中咸。即是淡鱼无疑矣。简按妇人良方。圣济总录。并云。以鲍鱼煎汤下。以饭厌之。马以鲍鱼为腌鱼。以汁为卤。并误。(千金翼。治妇人漏血崩中。鲍鱼汤。鲍鱼。当归。阿胶。艾叶。凡四味。可见其有益阴之功也。)
利肠中及伤肝也
吴删及伤肝也四字。非。
小腹盛
马云:少腹盛满。
皆有根
吴云:根。病之所穷止也。
可治不
马云:不。否同。
伏梁
张云:伏。藏伏也。梁。 梁坚硬之谓。按邪气脏腑病形篇曰。心脉微缓。为伏梁。在心下上下行。时唾血。又经筋篇曰。手少阴之筋病。内急心承伏梁。故五十六难曰:心之积。名曰伏梁。起脐上。大如臂。上至心下。其义本此二篇。然观本节云。齐上为逆。齐下为从。下节云。环齐而病。病名伏梁。是又不独以心积为伏梁也。盖凡积有内伏而坚强者。皆得名之。故本篇独言伏梁者。其总诸积为言。可知也。吴云:伏梁。言如潜伏之桥梁。为患深着之名。此与难经论伏梁不同。彼为心之积。是脏之阴气也。此为聚脓血。是阳毒也。
裹大脓血
志云:裹大。如囊之裹物而大也。简按此说迂僻。不可从。
每切按之
吴云:谓以手切近而按之。张云:按。抑也。高云:每急切而按摩之。必真气受伤。故致死。
此下则因阴
马云:其下与足之三阴而相因。必有时亦下有余之脓血。志云:此下。谓少腹。阴。
前后二阴也。简按当从志注。
生膈
高云:当生膈挟胃脘之内痈。简按不必依王注生改出。
挟胃脘
甲乙。挟。作依。
内痈
吴云:内溃之痈。不显于外也。
此久病也
张云:此非一朝夕所致者。延积既久。根结日深。
居齐下为从
吴云:齐。脐同。齐下之分。大小肠。膀胱之所部也。皆能受伤。即脓血穿溃。而不系人之生死。故为从。
勿动亟夺
马云:不可轻动之也。如上文切按之谓。必数数泻以夺之。则可以渐减。而不使之上迫耳。吴云:动。动胃气也。动大便也。亟。数也。夺。谓下之也。言勿得动胃气行大便。而数夺之也。高云:勿动亟夺。犹言勿用急切按摩以夺之。不当亟夺而妄夺。必真气受伤而致死。简按高注允当。今从之。
论在刺法中
张云:按伏梁一证。即今之痞块也。欲治之者。莫妙于灸。
髀股
甲乙。千金。依腰股。
环齐
王注奇病论云。环。谓圆绕如环也。
风根
张云:即寒气也。如百病始生篇曰。积之始生。得寒乃生。厥乃成积。即此谓也。汪云。此风根也。四字疑衍。或郁而不已。气化为风。故曰风根。简按张注义略通。今从之。
肓之原在齐下
吴云:腔中无肉空腋之处。名曰肓。(腋。疑隙误。)原。源也。脐下。气海也。一名脖 。灵枢曰。肓之原。名曰脖 。(出九针十二原。)此之谓也。简按吴释肓乃似。张解募原。恐无明据。左传成公十年云。疾居肓之上膏之下。说文。肓。心下膈上也。(下上原错。今从左传音义引。)傅氏左传辨误云。杜云。肓。膈也。心下为膏。愚考素问刺禁篇云。膈肓之上。中有父母。杨上善云。心下膈上为肓。曾亲观猪脏心膈之处。方忆膈者隔也。自膈以上。皆心肺清洁之属。自膈以下。皆肠胃污浊之属。则心在上。
膈在下。固矣。而心下有微脂为膏。膈上有薄膜为肓也。其痹论又云:皮肤之中。分肉之间。熏于肓膜。注云:肓膜。谓五脏之间。膈中膜也。则正与心下之微脂相对。益明矣。傅此说太详备。可谓发前注所未发矣。
为水溺涩之病
吴云:水溺。小便也。志云:盖风邪之根。留于脐下。动之则风气淫 。而鼓动其水矣。水溢于上。则小便为之不利矣。高云:此伏梁之在气分。不同于裹大脓血之伏梁也。简按志。水下句。与诸注异。
高梁
甲乙。作膏梁。(详出生气通天论。)
马云: 。癫同。简按 。说文。病也。一曰。腹胀也。乃 从 者。而战国策。为癫狂之癫。古通用可知矣。第王多喜多怒之解太误。(详出宣明五气篇。)甲乙作疽。似是。
禁芳草石药
张云:芳草。辛香之品也。石药。 炼金石之类。皆能助热。亦能销阴。凡病热者。所当禁用。高云:热中消中者。精血内竭。火热消烁。皆富贵人之病也。富贵之人。厚味自养。今禁膏梁。是不合其心。富贵之人。土气壅滞。宜升散其上。镇重其下。今禁芳草石药。是病不愈。简按据张注。禁上。阙一不字。
悍
熊音。 。音票。急也。悍。音汗。猛也。(二字。见阴阳应象大论。)
更论
甲乙。作当愈甚三字。
膺肿颈痛胸满
马云:膺颈胸腹。皆在上中二焦也。今膺肿颈痛。胸满腹胀。则下气上逆。病名曰厥逆。甲乙。膺。作痈。简按痈。壅同。详见于气厥论。
名厥逆
张云:此以阴并于阳。下逆于上。故病名厥逆。
须其气并
张云:气并者。谓阴阳既逆之后。必渐通也。志云:血气合并也。
入则喑
张云:阳气有余于上。而复灸之。是以火济火也。阳极乘阴。则阴不能支。故失声为喑。
虚则狂
张云:阳并于上。其下必虚。以石泄之。则阳气随刺而去。气去则上下俱虚。而神失其守。故为狂也。
怀子之且生也
志云:且生者。谓血气之所以成胎者。虚系于腹中。而无经脉之牵带。故至十月之期。可虚脱而出。简按且生。志意似指分娩之际。而味经文。殊不尔。吴云:生者无后患之意。
身有病
汪昂云。病字。王注解作经闭。按妇人怀子。多有呕恶头痛诸病。然形虽病。而脉不病。若经闭。其常耳。非病也。
无邪脉也
张云:身病者。脉亦当病。或断续不调。或弦涩细数。是皆邪脉。则真病也。若六脉和滑。而身有不安者。其为胎气无疑矣。
三阳之动
动。甲乙作盛。张云:阳脉者。火邪也。凡病热者。必因于阳。故三阳之脉。其动甚也。
人迎一盛少阳
甲乙。盛下有在字。下同。
入阴也
张云:人迎足阳明脉。所以候阳也。如终始禁服六节脏象等篇。俱详明其义。凡邪热在表。
三阳既毕。则入于阴分矣。简按吴。入上。补未字。非。
阳入于阴
张云:头主阳。腹主阴。阳邪在头则头痛。及其入于阴分。则腹为 胀也。简按吴。阳上。补始字。赘。
心腹满
高云:心腹。心之下腹之上也。满。胀满也。
旦食则不能暮食
吴云:是朝宽暮急。张云:内伤脾肾。留滞于中。则心腹胀满。不能再食。
鼓胀
志云:鼓胀者。如鼓革之空胀也。此因脾土气虚。不能磨谷。故旦食而不能暮食。以致虚胀如鼓也。
鸡矢醴
张云:鸡矢之性。能消积下气。通利大小二便。盖攻伐实邪之剂也。凡鼓胀由于停积。及湿热有余者。皆宜用之。若脾肾虚寒发胀。及气虚中满等证。最所忌也。误服则死。正传云。用羯鸡矢一升。
研细。炒焦色。地上出火毒。以百沸汤淋汁。每服一大盏。调木香槟榔末。各一钱。日三服。空腹服。以平为度。又医鉴等书云。用干羯鸡矢八合。炒微焦。入无灰好酒三碗。共煎干至一半许。用布滤取汁。
五更热饮则腹鸣。辰巳时行二三次。皆黑水也。次日觉足面渐有绉纹。又饮一次。则渐绉至膝上而病愈矣。此二法似用后者为便。简按圣济总录。治鼓胀旦食不能暮食。鸡屎醴法。鸡屎干者。上一味为末。每用醇酒。调一钱匕。食后临卧服。宣明论。鸡屎醴散。鸡屎醴。干者炒。大黄。桃仁。各等分。上为末。每服二钱。水盏半。生姜三片。煎七分。食前服。此他有数方。宜依证而择用。(千金。产后中风。鸡粪酒。妇人良方引。作鸡屎醴。鸡粪一升。熬令黄。乌豆一升。熬令声绝。勿焦。以清酒三升半。先淋鸡粪。次淋豆。取汁。一服。一升。温服取汗。)
一剂知二剂已
吴云:知。效之半也。已。效之至也。
虽然其病且已时故当病气聚于腹也
吴。已下句。注云:言虽是饮食不节。时有病者。但此病且已之后。时有自然病者。此由病气聚于腹。未尽已也。病根未拔。故亦复发焉。简按虽然。诸注未妥。吴注稍通。
时故当病气。甲乙。作因当风气。无时字。
支满
张云:满如支膈也。
先闻腥臊臭
马云:金匮真言论。肝其臭臊。肺其臭腥。张云:肺主气。其臭腥。肝主血。其臭臊。肺气不能平肝。则肝肺俱逆于上。浊气不降。清气不升。故闻腥臊。而吐清液也。
出清液
简按王注窈漏。谓阴户。又见骨空论注。此乃为白沃之属也。马则非之。为清涕从鼻出之义。吴同。考上文。张注为吐清液者。似是。
血枯
妇人良方。骆龙吉曰。夫肝藏血。受天一之气。以为滋荣者也。其经上贯膈。布胁肋。今脱血失精。肝气已伤。故血枯涸而不荣。胸胁满。以经络所贯也。然妨于食。则以肝病传脾胃。病至则先闻腥臊臭。出清液。则以肝病而肺乘之。先唾血。四肢清。目眩。时时前后血。皆肝病血伤之证也。
中气竭
吴本。竭下有及字。马云:醉以入房。致使醉则损伤其中气而竭绝。入房则劳其肝气而受伤。
盖司闭藏者。肾也。司疏泄者。肝也。故入房不惟伤肾。而且伤肝。张云:血枯者。月水断绝也。致此之由。
其源有二。一则以少时有所大脱血。如胎产既多。及崩淋吐衄之类。皆是也。一则以醉后行房。血盛而热。因而纵肆。则阴精尽泄。精去则气去。故中气竭也。夫肾主闭藏。肝主疏泄。不惟伤肾。而且伤肝。及至其久,则三阴俱亏。所以有先见诸证。如上文所云。而终必至于血枯。则月事衰少不来也。此虽以女子为言。若丈夫有犯前证。亦不免为精枯之病。则劳损之属皆是也。
乌鲫骨
诸本。鲫。作 。简按说文。 。乌 鱼也。又 。或从即。知 鲫一字。本草。作乌贼。罗愿云。此鱼有文墨可法则。故名乌 。 者。则也。骨名螵蛸。象形也。王所谓古本草经。即证类白字文。
吴云:乌 骨。涩物也。可以止血。张云:气味咸温下行。故主女子赤白漏下。及血闭。(以上神农本经)血枯。其性涩。故亦能令人有子。李时珍云:乌 骨。厥阴血分药也。其味咸而走血也。故血枯血瘕。经闭崩带下痢。厥阴本病也。厥阴属肝。肝主血。故诸血病皆治之。
茹
张云: 茹。亦名茹 。即茜草也。气味甘寒无毒。能止血治崩。又能益精气。活血。通血脉。
按甲乙经。及太素。新校正。俱作 茹者。非。盖 茹有毒。岂血枯者所宜。皆未之详察耳。志云: 茹。当茹。高云:茹 。旧本误 茹。今改。简按本草。有 茹。而无 茹。故新校正云。当改 作 。然南齐王子隆年三十一。而体过充壮。常服芦茹丸。以自销损。证类本草 茹条。引本篇王注文。知是 芦 一音。古通用。张则以为茹 一名。考诗郑风。茹 在阪。尔雅。茹 。 也。郭注。可以染绛。邢疏。一名地血。齐人谓之茜。别录。茜根。一名茹。乃以为茹 一名者非。然血枯所用。当是茹 。故志。高。并仍张注。而改茹 。极是。李时珍云:茜根。色赤而气温。味微酸而带咸。色赤入营。气温行滞。味酸入肝。而咸走血。手足厥阴血分之药也。专于行血活血。俗方用治女子经水不通。以一两煎酒服之。一日即通。甚效。此可以为张注之左证矣。四乌 骨。一茹。诸家不释。圣济总录。乌贼鱼骨。去甲。四两。 茹一两。妇人良方同。此盖谓 茹用乌 骨四之一。
古法不必拘于秤量。故云尔。
雀卵
张云:雀。即麻雀也。李时珍云:俗呼老而斑者。为麻雀。简按王注气味主疗。见于别录。
遂云。兹四药用入房焉。误。
后饭
吴云:先药后饭也。高云:使药下行。而以饭压之也。
鲍鱼汁
马云:俗谓之腌鱼卤。张云:鲍鱼。即今之淡干鱼也。诸鱼皆可为之。惟石首鲫鱼者为胜。其气味辛温无毒。通血脉。益阴气。煮汁服之。能同诸药。通女子血闭也。以上四药。皆通血脉。血主于肝。
故凡病伤肝者。亦皆可用之。李时珍云:鲍鱼。别录既云。勿令中咸。即是淡鱼无疑矣。简按妇人良方。圣济总录。并云。以鲍鱼煎汤下。以饭厌之。马以鲍鱼为腌鱼。以汁为卤。并误。(千金翼。治妇人漏血崩中。鲍鱼汤。鲍鱼。当归。阿胶。艾叶。凡四味。可见其有益阴之功也。)
利肠中及伤肝也
吴删及伤肝也四字。非。
小腹盛
马云:少腹盛满。
皆有根
吴云:根。病之所穷止也。
可治不
马云:不。否同。
伏梁
张云:伏。藏伏也。梁。 梁坚硬之谓。按邪气脏腑病形篇曰。心脉微缓。为伏梁。在心下上下行。时唾血。又经筋篇曰。手少阴之筋病。内急心承伏梁。故五十六难曰:心之积。名曰伏梁。起脐上。大如臂。上至心下。其义本此二篇。然观本节云。齐上为逆。齐下为从。下节云。环齐而病。病名伏梁。是又不独以心积为伏梁也。盖凡积有内伏而坚强者。皆得名之。故本篇独言伏梁者。其总诸积为言。可知也。吴云:伏梁。言如潜伏之桥梁。为患深着之名。此与难经论伏梁不同。彼为心之积。是脏之阴气也。此为聚脓血。是阳毒也。
裹大脓血
志云:裹大。如囊之裹物而大也。简按此说迂僻。不可从。
每切按之
吴云:谓以手切近而按之。张云:按。抑也。高云:每急切而按摩之。必真气受伤。故致死。
此下则因阴
马云:其下与足之三阴而相因。必有时亦下有余之脓血。志云:此下。谓少腹。阴。
前后二阴也。简按当从志注。
生膈
高云:当生膈挟胃脘之内痈。简按不必依王注生改出。
挟胃脘
甲乙。挟。作依。
内痈
吴云:内溃之痈。不显于外也。
此久病也
张云:此非一朝夕所致者。延积既久。根结日深。
居齐下为从
吴云:齐。脐同。齐下之分。大小肠。膀胱之所部也。皆能受伤。即脓血穿溃。而不系人之生死。故为从。
勿动亟夺
马云:不可轻动之也。如上文切按之谓。必数数泻以夺之。则可以渐减。而不使之上迫耳。吴云:动。动胃气也。动大便也。亟。数也。夺。谓下之也。言勿得动胃气行大便。而数夺之也。高云:勿动亟夺。犹言勿用急切按摩以夺之。不当亟夺而妄夺。必真气受伤而致死。简按高注允当。今从之。
论在刺法中
张云:按伏梁一证。即今之痞块也。欲治之者。莫妙于灸。
髀股
甲乙。千金。依腰股。
环齐
王注奇病论云。环。谓圆绕如环也。
风根
张云:即寒气也。如百病始生篇曰。积之始生。得寒乃生。厥乃成积。即此谓也。汪云。此风根也。四字疑衍。或郁而不已。气化为风。故曰风根。简按张注义略通。今从之。
肓之原在齐下
吴云:腔中无肉空腋之处。名曰肓。(腋。疑隙误。)原。源也。脐下。气海也。一名脖 。灵枢曰。肓之原。名曰脖 。(出九针十二原。)此之谓也。简按吴释肓乃似。张解募原。恐无明据。左传成公十年云。疾居肓之上膏之下。说文。肓。心下膈上也。(下上原错。今从左传音义引。)傅氏左传辨误云。杜云。肓。膈也。心下为膏。愚考素问刺禁篇云。膈肓之上。中有父母。杨上善云。心下膈上为肓。曾亲观猪脏心膈之处。方忆膈者隔也。自膈以上。皆心肺清洁之属。自膈以下。皆肠胃污浊之属。则心在上。
膈在下。固矣。而心下有微脂为膏。膈上有薄膜为肓也。其痹论又云:皮肤之中。分肉之间。熏于肓膜。注云:肓膜。谓五脏之间。膈中膜也。则正与心下之微脂相对。益明矣。傅此说太详备。可谓发前注所未发矣。
为水溺涩之病
吴云:水溺。小便也。志云:盖风邪之根。留于脐下。动之则风气淫 。而鼓动其水矣。水溢于上。则小便为之不利矣。高云:此伏梁之在气分。不同于裹大脓血之伏梁也。简按志。水下句。与诸注异。
高梁
甲乙。作膏梁。(详出生气通天论。)
马云: 。癫同。简按 。说文。病也。一曰。腹胀也。乃 从 者。而战国策。为癫狂之癫。古通用可知矣。第王多喜多怒之解太误。(详出宣明五气篇。)甲乙作疽。似是。
禁芳草石药
张云:芳草。辛香之品也。石药。 炼金石之类。皆能助热。亦能销阴。凡病热者。所当禁用。高云:热中消中者。精血内竭。火热消烁。皆富贵人之病也。富贵之人。厚味自养。今禁膏梁。是不合其心。富贵之人。土气壅滞。宜升散其上。镇重其下。今禁芳草石药。是病不愈。简按据张注。禁上。阙一不字。
悍
熊音。 。音票。急也。悍。音汗。猛也。(二字。见阴阳应象大论。)
更论
甲乙。作当愈甚三字。
膺肿颈痛胸满
马云:膺颈胸腹。皆在上中二焦也。今膺肿颈痛。胸满腹胀。则下气上逆。病名曰厥逆。甲乙。膺。作痈。简按痈。壅同。详见于气厥论。
名厥逆
张云:此以阴并于阳。下逆于上。故病名厥逆。
须其气并
张云:气并者。谓阴阳既逆之后。必渐通也。志云:血气合并也。
入则喑
张云:阳气有余于上。而复灸之。是以火济火也。阳极乘阴。则阴不能支。故失声为喑。
虚则狂
张云:阳并于上。其下必虚。以石泄之。则阳气随刺而去。气去则上下俱虚。而神失其守。故为狂也。
怀子之且生也
志云:且生者。谓血气之所以成胎者。虚系于腹中。而无经脉之牵带。故至十月之期。可虚脱而出。简按且生。志意似指分娩之际。而味经文。殊不尔。吴云:生者无后患之意。
身有病
汪昂云。病字。王注解作经闭。按妇人怀子。多有呕恶头痛诸病。然形虽病。而脉不病。若经闭。其常耳。非病也。
无邪脉也
张云:身病者。脉亦当病。或断续不调。或弦涩细数。是皆邪脉。则真病也。若六脉和滑。而身有不安者。其为胎气无疑矣。
三阳之动
动。甲乙作盛。张云:阳脉者。火邪也。凡病热者。必因于阳。故三阳之脉。其动甚也。
人迎一盛少阳
甲乙。盛下有在字。下同。
入阴也
张云:人迎足阳明脉。所以候阳也。如终始禁服六节脏象等篇。俱详明其义。凡邪热在表。
三阳既毕。则入于阴分矣。简按吴。入上。补未字。非。
阳入于阴
张云:头主阳。腹主阴。阳邪在头则头痛。及其入于阴分。则腹为 胀也。简按吴。阳上。补始字。赘。